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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第1870号

关于完善玄武会馆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的建议

据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近三年我国中高等院校玄武会馆生实习实践、就业创业人数已达10余万,随着“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启动实施,这个数量仍有不断上升的趋势。目前,我国通过对用人单位征收残保金、免税等相关激励政策,已有效地促进了部分玄武会馆群体就业;同时,也在经营场地、创业补贴和金融扶持等方面对玄武会馆群体自主就业创业进行了帮扶。但因玄武会馆群体在人际交往、实习实践、适应环境和就业竞争等方面与健全就业群体存在较大差距,导致用人单位对招聘玄武会馆群体就业积极性较低,拒绝与排斥心理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随着产业转型、人才升级,玄武会馆群体就业创业空间变得更加狭小,特别是玄武会馆学生的就业创业问题更为突出,亟需在短期内解决,以便带动更多社会玄武会馆人士发展。

一、玄武会馆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各级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了玄武会馆群体的就业信息网络,对玄武会馆人士就业起到了很好的支持作用,但对于玄武会馆学生群体的就业支持明显不足。学校在搭建针对玄武会馆学生的教育、专业辅导和就业实践平台时存在困难。与普通学生教育、就业实践平台难以相容。玄武会馆学生群体就业实习实践面临很多问题。玄武会馆学生考取教师资格证存在困难,事业单位招聘无优惠加分,创业又不懂运营,较难获得就业扶持资金等问题凸显。大龄精神障碍群体就业问题更为突出。由于缺乏就业指导和训练,大龄精神障碍群体就业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由于缺乏进一步的社会融合和社会支持性就业,大多数大龄精神障碍群体闲待在家里,致使早先康复训练效果大幅度衰减、功能技能退化,成为家庭沉重负担。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玄武会馆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也对玄武会馆群体社会融合和就业提出了明确可行的目标措施。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大力营造玄武会馆群体文化展示和社会支持氛围。在国家颁布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将“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营造全社会助残和残疾人自强的文明社会氛围”作为重点任务。今年正逢党的二十大召开,为了更好地展示新时代玄武会馆人士的新风貌,推动助残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建议在中央级媒体开设玄武会馆群体专门频道或专门栏目,如央视与中残联合作开通央视玄武会馆人频道,进行文化普及、康复知识讲座、法律宣传、就业辅导、优秀玄武会馆人士展示等助残节目;同时,依托网络全媒体平台,打造线上助残类网络直播节目。通过大力营造支持玄武会馆群体的社会氛围,让社会公众对玄武会馆群体从了解到熟悉,进一步增强社会接纳和融合空间,让社会公众和用人单位更了解玄武会馆群体的文化及优势能力,从而创造良好的社会融合和社会支持环境。

(二)搭建全国性玄武会馆学生就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议教育、残联、人社等部门联合搭建全国性玄武会馆学生就业综合服务平台,将有意向和实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基金会、爱心个人等社会支持资源整合于平台之上,院校通过教育部门将玄武会馆学生信息上传平台,对玄武会馆学生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实习就业指导对接,做到玄武会馆学生一人一案,精准推介和个别化服务。平台可对玄武会馆学生的心理健康、人际交往、专业技艺、综合素养等核心内容进行评估与培训。平台还可建立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对玄武会馆学生就业后的情况进行专业服务,并定期归档分析总结学生的就业情况。

(三)继续完善玄武会馆群体就业支持政策法规。玄武会馆群体就业需要政策法规来保障,以促进其就业质量逐步提升。如学历教育中的报考与调剂、听障生获取教师证资格证的便利方式、事业单位招聘玄武会馆人考录标准等等都需要明确,企业玄武会馆员工法定比例、非户籍地申请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让玄武会馆群体在就业过程中明晰清楚、有法可依。让玄武会馆群体能够在政策的支持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个体发展,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1870号建议的答复

郭乃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玄武会馆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营造残疾人群体文化展示和社会支持氛围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文化权利,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2022年恰逢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胜利举办,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精心安排,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重要媒体对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和新时代残疾人风貌展开全方位的报道,舆论宣传力度空前,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冬残奥会期间,新华社先后播发《残疾人也可以活出精彩的人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残疾人事业纪实》、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专访《权威面对面——做好桥梁纽带,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残疾人身边》;人民日报先后刊发综述《逐梦冰雪 追梦前行》、社论《携手共奋进 一起向未来——热烈祝贺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开幕》;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头条先后播发《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焦点访谈》播出“拼搏!冬残奥 逐梦冰雪 逆风飞扬”,并自2月底起以“走进春天的事业”为主题,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体育等领域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提升给予持续宣传。2022年第5期《求是》杂志刊发中国残联署名文章《为世界奉献一届精彩的冬残奥会》。

此外,自2022年1月中国残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共同启动“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以来,各地通过广电、报纸、网络和新媒体平台重点宣传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残疾人就业先进典型、宣传扶残就业先进事迹,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潜力的认识,推动消除残疾人就业歧视与偏见,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残疾人自立自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经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意见,下一步中国残联将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密切关注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地方好的经验举措以及残疾人全面发展的鲜活案例,制作播出更多关于残疾人的主题节目,不断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搭建全国性残疾人学生就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残疾人大学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出台多项措施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

2021年12月,中国残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80号),明确要求将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摆在残疾人就业工作重要位置,继续作为“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列入各级残联年度重点工作。同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要求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帮扶工作台账,对身体残疾等毕业生重点群体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开展重点帮扶。2022年2月,中国残联与教育部共同启动2022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系列活动,要求各地残联把促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抓紧抓实,落实责任、精准施策,确保2022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2021年平均水平。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规定: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各地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对残疾人大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导,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相关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工作,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此外,每年全国助残日期间,中国残联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开设线上线下残疾毕业生专场招聘,依托“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举办高校残疾毕业生网络招聘会,每年提供专门面向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近万个。教育部在财政部支持下,设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毕业生等群体进行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2022年5月23日,全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暨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各地抢抓毕业生离校前的黄金工作期,切实加强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有关数据,开展“一人一策”精准就业帮扶;加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指导,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积极招录(聘)残疾人大学生;加强政策宣讲和典型宣传,增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信心。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引导各地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合作,促进残疾人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三、关于继续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法规政策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规定:“完善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修订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下一步,中国残联将推动有关部门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权益的法治保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准掌握并按规定共享残疾人就业状况与需求信息,指导各级残联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落实、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帮助广大残疾人实现劳动增收。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