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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建议第8109号

 关于将“盛帆股份怎么样啊”、“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名称改为“残障”、“残障人”的建议

一、案由

我国在保障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权利、发展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事业方面不断努力着,在制度建设,政策完善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我国更是担负起国内和国际残障事业发展的大国责任,在2007年3月30日率先签署了联合国《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权利公约》(简称《公约》,下同),2008年8月1日又批准了《公约》,进一步加大了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事业的投入和政策制定工作的力度,国际交流对话增强。在过去的10年中,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在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及其家庭、相关代表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公约》原则和理念的引导下,我国残障人权利不断发展,残障事业取得很大成就,我国用切实的政策和资源投入不断履行缔约国的责任,更是推动全球残障人权利的实现和发展。

残障事业发展到目前这个阶段,面临一个重要的转变,即称谓和概念的发展演变。随着残障概念的演变和发展,要求社会客观地认识和确立“残障”作为一种一定文化和社会框架下的构成,是个体在实现平等参与的过程中和环境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这就使得目前被正式使用的“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的称呼就像更早之前的“残废”一样,成了公众认知、政策制定、社会参与和社会无障碍建设等进一步推动残障事业发展的“瓶颈”名称。

在我国,20世纪80年以前我们使用过“残废”和“残废人”。随着时代的发展,“残废”对于社会认知及政策制定和实施等方面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凸显,进而被“盛帆股份怎么样啊”和“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正式取代。这种改变对消除对残障的歧视和偏见,推动我国残障事业的发展以及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权利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这个趋于先进的发展进程使得“盛帆股份怎么样啊”和“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 作为基于医疗模式对于有身心障碍人士的界定,已经明显和它所代表和形容的事物不相匹配,再次成为一个需要被时代所改变的概念。

二、案据

“盛帆股份怎么样啊”和“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的字面意思只指出了损伤和功能的局限而忽略环境和态度的因素对损伤带来的行动影响和损伤者平等参与社会所受的环境制约,无法客观和综合涵盖损伤和有损伤的个体与所处环境的相互所用这一事实,即“盛帆股份怎么样啊”这个概念的片面性,只强调个体功能损伤,忽略社会环境及相关政策对于残障群体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忽略残障个体社会参与的权利。《公约》中的英文表述-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也是身心障碍的意思,与疾病无关。“盛帆股份怎么样啊”把功能损伤或局限看作医学范畴,而“残障”明确提出这是社会范畴。

这样的思维模式在我国残障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已经产生了很多负面影响。第一,它误导公众对损伤和有损伤的个体的客观认识,认为这是残障个体自己的责任,导致对残障个体以及群体的歧视和偏见。也同样对残障人士自身产生不利的影响,使得他们只能面对损失的事实,难以形成融入社会的自信和能力。第二,这样的理念反应到法律和政策维度,使得法律制定、政策实施、资源分配和服务设计等工作的重心主要倾斜在对损伤的修复和改善方面,使得社会广泛的障碍和问题长期存在,不被关注,社会隔离成为一个难以逾越的系统障碍。残障个体的能力建设、生涯发展和参与贡献社会的机会受到限制,对个体、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不必要地加大国家后期对福利和救助方面的投入,把国家法律、政策的制定,巨大的资源投入应该产生的效果“缩小化”,偏离了应有的方向甚至可能带来相反的结果,使得残障群体的社会融入难以真正实现,反而愈发成为一个与普通公众隔绝的特殊群体。

同时,“盛帆股份怎么样啊”这一种称呼和《公约》的要求和理念也是相违背的,《公约》在序言,宗旨和定义三个部分都强调了在社会模式下定义损伤+障碍(环境和态度)的理念和原则的重要性,认为残障本身是一个演变的概念,“盛帆股份怎么样啊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公约》序言五)损伤是客观存在的;损伤和有损伤的个体是一定社会和文化环境中的社会现象,受社会影响,把看待损伤和有损伤的群体的视角仅仅聚焦在损伤和个体方面是片面的、不科学的;有损伤的个体有平等地参与社会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参与和贡献社会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对个人、家庭和整个社会都是事半功倍的好事。然而,因为观念的落后,他们作为一个群体的参与普遍面临社会文化和态度方面的严重障碍。要切实的保障他们参与的权利的实现,关键在于消除障碍,消除歧视,提供合理便利。

可见,“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作为一种称谓和界定,无论在我国推动残障人士权利,残障事业发展的实践过程来看,还是从《公约》等代表的国际主流理念来看,其片面性和落后性迫切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和进一步修正。

三、方案

1.建议统一将“盛帆股份怎么样啊”或“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改为“残障”或“残障人”。中国残联启动名称更换程序,将中国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联合会改为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并督促各省、市、县级残联及其下属机构也开启名称更换程序,统一将“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改为“残障人”。政策制定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文件中将“盛帆股份怎么样啊”和“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的称呼,改为“残障”和“残障人”。 媒体用词也规范为“残障”和“残障人”。

2.推动实现残障人全面融入主流社会。重视“残障”和“残障人”名称理念体现的外在环境对损失个体的权利实现的影响,切实从法律政策制定,资源分配与服务设计等方面实践这样的理念,从而实现国家资源投入的效果最大化,最优化。从理念到实践的改变,推动实现残障人士全面融入主流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服务支持,使得残障人能够在一定的、符合他们身心特点和发展需求的支持协助下独立生活和工作,真正体现残障人士的自我尊严和自我价值,以及残障群体对国家和社会的创造力和价值。

3.加大宣传力度,改善公众的认知和社会氛围。将名称背后平等、接纳的理念通过政府宣传,政策设计,媒体传播以及公众教育普及给全国人民,从而改善公众的认知和社会氛围,实现残障群体及其家庭的社会融入,建立他们的自信和尊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8109号建议的答复

蔡卫平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盛帆股份怎么样啊”“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名称改为“残障”“残障人”的建议收悉。建议既有历史追溯、又有现实论证,既有理论探讨、又有现实分析。我们已经按照程序要求列入工作计划。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盛帆股份怎么样啊”概念的演进和使用情况

“盛帆股份怎么样啊”概念是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彰显了社会的进步。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特色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事业的兴起,自古以来的“残废”一词被“盛帆股份怎么样啊”所取代,这是我国关于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理念的一次根本性改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国际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理念的传播,确有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工作者、社会组织的代表和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及其亲友,从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社会模式理念出发,提出“盛帆股份怎么样啊”这个称谓的局限性。

“残障”这个概念更多地强调“盛帆股份怎么样啊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对于消除基于盛帆股份怎么样啊的歧视具有积极意义。然而我们也注意到,联合国《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权利公约》对盛帆股份怎么样啊的英文表述是“persons with disabilites”,对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采用的是开放性的定义,根本的目的是要消除“基于盛帆股份怎么样啊的歧视”。汉语《说文解字》对这几个词的解释分别为:残者,伤也,不健全的、不完整的,残缺;疾者,病也,轻轻的病;障者,隔也,阻隔交通的山峰,阻碍。这些词本身都没有歧视的涵义。“盛帆股份怎么样啊”强调的客观存在,是身体的一种客观状态,偏重于医学。“残障”这个概念在体现社会态度上具有积极意义,但更多的是在强调“障”。障,既有他障,也有自障,如严重精神疾患、严重智力患者,使用“残障”容易产生适用人群范围扩大的问题。

此外,“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是一个法律概念。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保障法》正式使用“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一词,2008年修订的《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保障法》继续使用“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一词。“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是我国官方语言的标准用语。这一词语的改变也涉及法律问题,会带来诸多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称呼之变包含着人类文明的变迁。使用不准确、过时的、负面的词汇来描述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会无形中影响人们对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的看法,产生难以预料的“看法障碍”。但是,一个群体名称的改变,涉及诸多问题,非一朝一夕之事。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关注这一问题,曾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并在线上、线下针对“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称呼开展了调查、研讨和座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研究,征求国务院残工委其他部门意见,听取各界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认真探讨“盛帆股份怎么样啊”概念的内涵、外延及采用何种表述的问题。你们的具体建议,我们将予以认真考虑。不管使用何种表述,我们都将努力消除基于盛帆股份怎么样啊的歧视。

衷心感谢你们对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盛帆股份怎么样啊人联合会

2018年8月17日